商业城警务室成功制止一起经营场所内使用明火事件
发表日期: 2018-4-25 9:26:17 来源: 萧山商业城
4月20日,萧山商业城警务室及时制止了一起经营场所内使用明火的违法行为。
当天早晨6时许,警务室夜班值班队员接到副食品市场值班电话,称市场一楼中区7号营业房内在请菩萨。两名队员立即驱车前往现场,发现7号店主正在经营场所内烧银锭元宝、点蜡烛,明火较大,导致烟感报警,造成了重大的火灾隐患,严重威胁到了市场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随后,夜巡队员一个健步迅速将明火扑灭,避免了火灾事故的发生。6:30左右,一直驻守现场的夜巡队员等到元宝蜡烛彻底熄灭后才离开现场,并按照工作程序拍照取证后,将其移交市场作进一步处理。
此次事件得益于夜班队员的迅速出动和妥善处理,确保了商业城的安全稳定。警务室队员全天候开展城内治安消防巡逻管控,保障商业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,这是商城职工履职尽责、忠于职守的积极展现。
该经营户的行为已违反了消防法及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。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经营户,严禁在场内违规烧银锭元宝、使用明火,一旦发现必将严肃处理。同时,也请自觉遵守市场规章制度,提高自身消防安全意识,共创平安和谐商城。
商业城警务室